男子殴打女记者致死获刑15年,事情的来龙去脉是怎么样的?

2022-12-28 23:34:13 发布:网友投稿 作者:网友投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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该男子因殴打新闻记者而被判入狱15年,事件的背景是什么?让我们一起了解:

《红星报》发表了一篇题为《天津女记者被男同事殴打致死,行凶者获刑15年,死者父亲:事后他离婚并转移财产》的报告,引起了公众的关注。

4月4日凌晨,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@津法之声 回应称:将履行审判监督指导职责,对案件进行审查,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。

一、女记者被男同事殴打致死

据《红星报》报道,2019年3月19日晚上10点左右,天津的小陈媒体记者在社区乘车时与同事崔发生了纠纷。 崔多次击中小陈的头。 在发现小陈被自己昏迷后,崔再次打击小陈脑后。 当小晨被送往医院抢救时,崔谎称小陈饮酒后昏迷。

在经历了五个月的深度昏迷后,小陈因无效的抢救无效于2019年8月11日在天津市人民医院去世。 她只有32岁。

小陈的父母和闺蜜都说,他们从未听过小陈提崔的事情。

小陈的父亲说,事发后,他知道自己是女儿所在单位的同事。 “后来在法庭上,我听到崔说他喜欢我的女儿,并且正在追求她。 崔的律师说,这两个是情人。 ”

但是,在法院的裁定中,小陈和崔之间的关系被表述为“同事,且关系相对密切”。

该案于2020年8月18日在天津市虹桥区人民法院开庭,法院裁定崔某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15年,并赔偿了小陈的父母,造成的经济损失64万元。

二、行凶者案发9天后离婚“净身出户”,半年内未被羁押:

小陈的父亲告诉《红星报》记者,法院不久前告诉他,崔“无力支付女儿的医疗和丧葬费,他没有名下的房产”。

但事实证明,事件发生后的9天,即2019年3月28日,崔和他的妻子进行了离婚诉讼,并将所有以其名义的资产转让给了前妻。

还有一点,小陈的父亲无法接受,即在女儿去世一个多月后,崔才直到2019年9月23日才被依法逮捕。

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显示,崔于2019年3月20日被天津市公安局虹桥分局刑事拘留,罪名是故意伤害罪,3月26日由虹桥天津分局对其进行监视。

同年6月19日在天津虹桥区人民检察院监视居住,并于同年9月23日依法被捕。 目前被关押在天津市虹桥区拘留所。

小陈的父亲说,他从警方获悉,崔某被拘留一周后,因“严重心脏病”而受到“监视居住”。

然而,崔在3月26日受到监视居住,并在3月28日办理离婚。

三、受害人的家庭认为判决太轻,将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

小陈的父母说,最令人无法接受的是,在认定崔某不构成自首的情况下,法院仍将其判处有期徒刑15年。

结语:

我觉得故意杀人罪应该直接判死刑,不然犯罪的成本太低,而故意杀人经常听说到。

文章到此结束,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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